副军需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本标粮饷服装等事,步马标兼管军械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本标粮饷服装等事,步马标兼管军械。
周朝执事官吏通称。《利簋铭》:“锡有事利金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文王诰教小子、有正、有事,无彝酒。”
爵名。西晋置,专授给被征服政权的统治者,灭吴后,封孙皓为归命侯。北齐亦置,从五品。
明、清大学士衔名之一。参见“殿阁大学士”。官名。明朝置。掌献替可否,奉陈规诲,点检题奏,票拟批答,以平允庶政。凡上之达下,皆起草进画,以下之诸司。下之达上,皆审署申覆而修画,平允乃行之。凡车驾郊祀、巡
官名。又称“监临官”。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。总摄考场事务,除主考、同考官外,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、监督。明制,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。清制,顺天乡试用满、汉各一人,汉员以府尹充,满员以其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 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》: “高祖末,(元鸷)以征伐有功,赐爵晋阳男,累迁领军、畿部都督。”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三年(760)置,隶秘书省司天台,一员,正六品上,为冬官正副贰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二等,武职正四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制: 每旗五十人,共一百五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二、三名
官署名。汉朝所置御史台五曹之一。设侍御史主之,掌监督诸厩马署。官署名,汉置,为侍御史所属五曹之一,掌官厩马,监督诸厩马署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·侍御史》:“秦置侍御史,汉因之,二汉员并十五人,掌察举非法,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九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左奉宸卫而置,一员,正三品。德宗贞元二年(786)添置上将军前为左千牛卫长官。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,皇帝受朝之日,领备身左右升殿列侍,亲射则率属以从。宋朝置为环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