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总河
清代河道总督的副职。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清代河道总督的副职。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官名。唐置,为盐院主官,掌卖盐。见《旧唐诗·食货志上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优级师范、初级师范学堂、盲哑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之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学堂与地方行政、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二人。
官名。隋朝同州总监属官,置二员,视正八品。
①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驾部置。咸亨元年(670)复旧称。② 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二人,从六品。唐改正六品,属尚寝局。掌舆辇、伞扇、羽仪之事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
官名。三国吴置,属太史令。掌观测天文气象,推算历法。见《三国志·陆凯传》、《赵达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为太史令属官,掌观测天文气象,编写历法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赵达传》:“达曰:吾先人得此术,欲图为帝王
元朝地方军府名。秩正三品。隶吐蕃等处招讨使司,掌探马赤军,镇守脱思麻地区。置万户五员,千户八员,经历一员,镇抚一员。
吏员名。辽置,属夷离毕院,掌管监狱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太常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(499) 定为从七品下。
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,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,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。
皇帝的称谓。《汉书·五行志》:“天子曰天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