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牧长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庆丰司、上驷院等机构所属游牧官。分掌畜牧马、驼、牛、羊之事。康熙(1662—1722)年间京畿马厩所属马驼牧群共设十一人,佐助牧长。口外及盛京、吉林等处四个牧厂,马群二百六十一个,驼群六十五个、每群设一人,佐助牧长。其后裁撤不一。初张家口外、盛京及吉林等地之牧厂,分设牛群领催、羊群领催,为十群长之副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)改十群长为牧长,省领催而用今称,为之副贰。无品级。下辖牧丁等役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庆丰司、上驷院等机构所属游牧官。分掌畜牧马、驼、牛、羊之事。康熙(1662—1722)年间京畿马厩所属马驼牧群共设十一人,佐助牧长。口外及盛京、吉林等处四个牧厂,马群二百六十一个,驼群六十五个、每群设一人,佐助牧长。其后裁撤不一。初张家口外、盛京及吉林等地之牧厂,分设牛群领催、羊群领催,为十群长之副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)改十群长为牧长,省领催而用今称,为之副贰。无品级。下辖牧丁等役。
官署名。宋哲宗元祐元年 (1086)置,掌点检寺监场务帐籍,后废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复置户部催辖司领其职。
官名。元置,掌教儒学生员。秩九品,诸路各设一人。其下有学正、学录各一人。
吏职名。南宋临安府所属开拆司置,有正开拆官、副开拆官、下名开拆官,分管开拆司有关事务。参见“开拆司”。流外官名。宋于三司、开封府各置开拆官,诸州称开拆司,均掌收发文件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。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筹议舰队、学堂及各类海军部队的扩充、改良,核定战前之规则,承办海疆戒严、解严等事宜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
官名。①与少师、少保并称三少或三孤,居少师下、少保上。相传西周已置,辅助太师、太傅、太保辅弼君王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曰三孤。”后不置。北周复置三孤官,与三公 (太师、太傅、太保)
官名。宋置,《宋史·河渠志》载:“乾德五年(公元967年)诏开封、大名府郓、澶、滑、孟、濮、济、淄、沧、棣、滨、德、博、怀、卫、郑等州长吏并兼本州河堤使”。《历代职官表》按:“开封,大名府郓、澶等州长
官署名。十六国后燕慕客熙光始元年(401) 置。《晋书·慕客熙载记》:“改北燕台为大单于台,置左、右辅,位次尚书。”其职掌参见“大单于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翊正司,掌皇后属户二千五百,设于成宗元贞元年(1295)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即奚官丞。
官名。即温汤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