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牧长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庆丰司、上驷院等机构所属游牧官。分掌畜牧马、驼、牛、羊之事。康熙(1662—1722)年间京畿马厩所属马驼牧群共设十一人,佐助牧长。口外及盛京、吉林等处四个牧厂,马群二百六十一个,驼群六十五个、每群设一人,佐助牧长。其后裁撤不一。初张家口外、盛京及吉林等地之牧厂,分设牛群领催、羊群领催,为十群长之副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)改十群长为牧长,省领催而用今称,为之副贰。无品级。下辖牧丁等役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庆丰司、上驷院等机构所属游牧官。分掌畜牧马、驼、牛、羊之事。康熙(1662—1722)年间京畿马厩所属马驼牧群共设十一人,佐助牧长。口外及盛京、吉林等处四个牧厂,马群二百六十一个,驼群六十五个、每群设一人,佐助牧长。其后裁撤不一。初张家口外、盛京及吉林等地之牧厂,分设牛群领催、羊群领催,为十群长之副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)改十群长为牧长,省领催而用今称,为之副贰。无品级。下辖牧丁等役。
官名。晋朝置,职掌同平东将军,唯资深者得任之,二品。历朝皆不常置。南朝宋二品,梁、陈皆较平东将军进一阶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中。参见“平东将军”。
杂号将军名。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:“秋七月,车驾东归。郭汜自为车骑将军,杨定为后将军,杨奉为兴义将军,董承为安集将军,并侍送乘舆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大将军及太尉设为属官,掌管司法事务,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作第七品。晋朝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大将军或太尉属吏,掌司法事务。晋也置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正六品贴职。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为最高等贴职,位次于待制。南宋用以尊宠六部权侍郎之补外官者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舍利司”。
见“录书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,为地位最低的一班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仍为最低的一班。
官名。宋制,上供漕粮常以知州、通判押运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上三》载:“政和七年(公元1117年)立东南六路州军知州、通判装发上供粮斛任满赏格,自一万石至四十万石升名次减年有差”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国民政府直属机关之一。设文官长一人,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职员,掌理关于国务会议及府内一切文书、机要、印铸等事。下分文书、印铸两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