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直监
官名。北齐置,员二人。属太子门下坊殿内局。隋改殿内局为内直局,置内直监、内直副监。
官名。北齐置,员二人。属太子门下坊殿内局。隋改殿内局为内直局,置内直监、内直副监。
官名。宋代诸州管下人烟繁盛处置镇,与县同级,设监官或知镇主管,掌火禁或兼酒税之事。金沿设知镇,秩从七品,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,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五命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周六典》所引《大隋上开府城公扈使君铭》:“建德六年(公元577年),除郑州刺史。寻授内雄俊中大夫,刺史如故。”属官有雄峻中士,正二命。雄俊有时作雄峻,当是
官署名。清置,见“大官署署正、署丞”。
官名。北齐为长秋寺奚官署次官,以宦者充任。隋、唐为奚官局次官,员二人。隋初隶内侍省,从九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隶长秋监,参用士人。唐朝复用宦者,正九品下,隶内侍省。参见“奚官令”。官名。隋、唐
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隶内官监。与石作、瓦作、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等事。
官署名。元至大元年(公元1308年)置,属詹事院。掌供须、文成、藏珍三库,内府供给段疋宝货等物。设卿四人,太监、少监、丞各二人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人。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属储政院,以三库隶内宰
官名。明初内府神宫监、尚宝监、内官监等以监为名的宦官衙门皆置,各一人,从四品。后渐革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协掌尚书省金部曹事务,属金部尚书。《魏书·穆崇传》:穆安国“历金部长、殿中尚书。”
官名。西汉属大鸿胪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名大行令。官名,西汉置,属大鸿胪,为行人之长,有丞,掌接待归顺汉朝的各少数民族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典客》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紫极殿设二十人,光兴殿设十人。位比官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