力士
官名。宋代置,掌管旗帜,作为皇帝出行的仪卫,选用健壮军士充任。明代属旗手卫,专门执掌金鼓旗帜,随皇帝车驾出入,并守卫四门。
官名。明设此官,掌金鼓、旗帜和随驾出入等。《明史·职官五·旗手卫》:“帅力士随驾宿卫。”注:“力士专领金鼓、旗帜,随驾出入,及守卫四门,隶旗手卫。”
官名。宋代置,掌管旗帜,作为皇帝出行的仪卫,选用健壮军士充任。明代属旗手卫,专门执掌金鼓旗帜,随皇帝车驾出入,并守卫四门。
官名。明设此官,掌金鼓、旗帜和随驾出入等。《明史·职官五·旗手卫》:“帅力士随驾宿卫。”注:“力士专领金鼓、旗帜,随驾出入,及守卫四门,隶旗手卫。”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立法院的长官,员额一人。其职权为:一、提请国民政府任免立法委员;二、为立法院会议主席。凡会议召集、议事日程的核定,议案的整理,均属院长职权;三、指挥监督院务及其所属机关;四、国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职掌视旧太仆寺,负责军马之购运、补充、孳生、牧养及治疗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为暂设机构,以备改建军马总监。辖均调、繁殖二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
官名。通常省称协守。明朝军中总兵官、副总兵官及参将、游击将军、守备等军职,凡与主将同守一城者,则为协守。有协守副总兵官、协守参将等名目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四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二十三人。掌审查预算事项。
官名。①北魏初期置。为内廷官,直宿禁中,隶属幢将,无员限,无具体职掌,在皇帝左右参预机密,经常奉使出巡州镇,考察地方官政绩。皇帝出征时随从左右,管理御用兵器。兼用文武,亦任用以医、卜等专门技能侍奉皇帝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城及四郊人民赋税征收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闾师,中士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,以任其力,以待其政令,以时征其赋”。官名。1、周
官署名。三国魏始置,设郎。掌少数民族军队之政令军务,隶五兵尚书。西晋沿置。东晋省。官署名,三国魏始置,属五兵尚书,掌胡骑、越骑等。曹长官称别兵郎。其后、晋和南北朝的大部分国家沿置。参看《宋书·百官志》
官名合称。宋朝的检校官分为十九级,即太师、太尉、太傅、太保、司徒、司空、左仆射、右仆射、吏部尚书、兵部尚书、户部尚书、刑部尚书、礼部尚书、工部尚书、左散骑常侍、右散骑常侍、太子宾客、国子祭酒、水部员外
监察御史简称。
官名。隋于诸王府置铠曹行参军,唐武德中改为铠曹参军事。置于亲王府,员额二人,秩正七品下,掌仪卫兵杖。贞观中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