勾当河渠事
官名。宋置,掌修河决等事。见“提举河渠”。
官名。宋置,掌修河决等事。见“提举河渠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掖庭局,掌皇后宫苑、仪仗之事,以宫苑司、仪鸾局官兼。
官署名。元朝仁宗延祐三年(1316)由出蜡局改置,秩从五品,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,掌出蜡铸造工匠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文书名。又称殿札。即宋朝臣僚上殿奏对时所上文字。凡知州以上朝官朝见皇帝或向皇帝告辞,皆用此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,纂修条例,调查中外法制,撰拟章奏文电,办理律师注册等。置左、右参议各一人,参事二人等。
官名。明朝置,均各都司、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。都司、行都司定制四人,羁糜都司随需设置。均正三品。参见“都指挥使司”。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抗日战争时期,国民党政府曾将作战的地区分为若干战区,每一战区均设有正副司令长官,在有关作战事项可以对区内省政府下命令。战区的范围广狭不同,其区域常包括数省。战区正副司令长官一度是由战区中的省政府
官制用语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0) 将所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等,分称第一、二、三甲,此年第一甲取二十八人,第二甲取一百五十七人,第三甲取五十四人,三甲人数反少于二甲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 、二年取
官名。十六国时陇西鲜卑乞伏部置。《晋书·乞伏国仁载记》: “(乞伏述延以)叱卢那胡为率义将军,镇牵屯山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兴圣宫契丹军民之政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
官署名,即师尉郡之政府。详“师尉大夫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