勾当诸司、马步军粮科院官
官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文武官诸司、诸军给受俸料,批书券历,诸仓库案验而后发放。员额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
官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文武官诸司、诸军给受俸料,批书券历,诸仓库案验而后发放。员额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
官名。为司天台监的佐官,助理本台事务,其地位低于少监。详见“司天台”。
(1)铨选的期限。唐制,吏兵两部的铨选工作一般从头年十月开始,次年三月结束,称为选限。至宋始实行随时铨选,无赴选期限的规定。金制铨选分为四季拟授,元明清均按月铨选,称为月选。(2)吏人出职所经历选数。
金代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。凡授东北沿边州郡而升者,称为边升。
①参见“左户郎中”。②即“左民郎”。官名,为左户将属官,掌值班户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参看“左户将”条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宗正副贰,秩千石,协助管理皇族外戚事务,参与审判宗室诏狱,由宗室充任。平帝元始四年(后4)改宗正为宗伯后罢。东汉复置,秩比千石。魏、晋、南朝沿置,或以他姓暂代。魏、晋、宋七品,梁四班,
官名。即“大长秋”。十六国后燕、北魏亦称“大长秋卿”。参见“大长秋” 。
奸诈狡猾的官吏。《汉书·尹翁归传》:“尹翁归治东海明察……县县收取黠吏豪民,案致其罪,高至于死。”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宝所置,一人,初为从六品,后改从八品,佐典宝正掌王府印章、符牌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革。
明清两朝都察院、刑部、大理寺之合称。凡遇斩、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,先经刑部审明,送都察院参核,再送大理寺平允,其后会稿具题,呈请皇帝批准。官署名。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为三
官名。北魏置。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,以宦官担任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高祖以 (王温)谨慎,补中谒者,小黄门,转中黄门、钩盾令,稍迁中尝食典御、中给事中。”北齐改称“中尚食典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