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分矿质局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劝业道或矿政总局附设机构。宣统二年 (1910) 始设。掌化验本省矿质成分,分辨优劣。置局长一人,由劝业道或矿务总局总办兼充。经理一人,技师一或二人,以谙矿学者充任。另置书记等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劝业道或矿政总局附设机构。宣统二年 (1910) 始设。掌化验本省矿质成分,分辨优劣。置局长一人,由劝业道或矿务总局总办兼充。经理一人,技师一或二人,以谙矿学者充任。另置书记等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置,为三部使之一,掌天下户口、税赋之籍,以及榷酒、工作、衣储之事。淳化四年(993) 罢,五年复置,真宗咸平六年(1003)复罢。辽朝户部使司长官,南面官,掌东京路赋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分“武库令”置,为南武库署长官。梁一班。
官名,即廷尉监。掌刑狱审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廷尉,秦官,掌刑辟,有正、左右监。秩皆千石,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。”参看“大理”条。
“一品大夫”是“光禄大夫”的别称。清朝文官散阶正一品称“光禄大夫”,所以“光禄大夫”在清朝又别称“一品大夫”。汉朝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为光禄大夫,俸比二千石,掌论议。东汉光禄大夫,也俸比二千石,掌顾
官名。即门下省长官侍中,隋初因避讳改名纳言,炀帝大业十二年 (616) 复改纳言置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前复改纳言,其后改名侍中。参见“侍中”、“门下省”。官名。隋初,文帝改侍中为纳言,大业十
官名。辽朝置。亲王府侍从官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司法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。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检察厅及监狱。置提法使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刑民、典狱三科,各
官名。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软皮局,设提领一人为主官,下设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人。
官名。东汉置。为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,主平法律。南朝宋亦置。官名,汉置,属司隶校尉,或诸州,掌评法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司隶校尉》。
①官署名。即内侍省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内侍省。②宦官名。唐朝内侍省长官,玄宗天宝十三载 (754) 置二员,从三品,掌宫廷侍奉,传宣制令,总判诸局事务。官署名。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