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平部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北平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,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北平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,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卫生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东汉末孙策置。为领兵武职。《三国志·宗室 ·孙辅传》: “(辅)以扬武校尉佐孙策平二郡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辅传》:“孙辅字国仪,贲弟也,以扬武校尉佐孙策平三郡
官名,汉王莽置,六经祭酒各一人,各掌教授本经。六经为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易》、《礼》《乐》、《春秋》。《后汉书·邓张徐张胡列传·徐防传》:“(徐防)祖父宣,为讲学大夫,以《易》教授王莽。”注:“王莽置六
官名,秦汉置,掌禁苑。禁苑是专供君主游猎的地方。秦昭王时有禁苑五处,每苑设啬夫一人,掌管苑事。见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下》。远离京城的禁苑,由县代管。见《睡虎地·秦简》。汉禁苑也置啬夫。官名。禁苑是直属朝
汉朝三公(太尉、司徒、司空)下属职事机构统称。东汉太尉诸曹有东曹、西曹、户曹、奏曹、辞曹、法曹、尉曹、贼曹、决曹、兵曹、金曹、仓曹等。汉朝太尉、司徒、司空称三公,其府称公府,府中所属办事机构称曹。公府
官名,汉置,骑从掌谏。《汉书·张汤(之孙延寿)传》:“子勃嗣,为散骑谏大夫。”
官名。①十六国西秦乞伏炽磐置,为高级执政官。《晋书·乞伏炽磐载记》: “罢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、六卿、侍中、散骑常侍、黄门郎官,置中左右常侍、侍郎各三人。”② 王、公国属官。掌侍从赞礼,通传教令。南朝或
官名。掌城邑政令的长官。春秋战国齐国等置。《史记·田敬仲完世家》: “田襄子既相齐宣公”,“襄子,使其兄弟宗人尽为齐都邑大夫”。
官名,秦置汉因之,其职即功曹,掌官府人事。《史记·萧相国世家》:“(萧何)以文无害,为沛主吏掾。”注:“《汉书》云:何为主吏。主吏,功曹也。”
内命妇名。唐置,为太子妾。员额六人,秩正五品,在良娣下承徽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