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匦院
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,属门下省,掌理冤狱,受纳诉状。


官署名。掌议得失、申冤陈屈、揭发秘谋等。唐武后垂拱二年,鱼保宗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,于是铸铜匦四个,涂上方色,列于朝堂:青匦叫“延恩”,在东,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;丹匦叫“招谏”,在南,论时政得失者投之;白匦叫“申冤”,在西,陈抑屈者投之;黑匦叫“通玄”,在北,告天文秘谋者投之。时称匦院。以谏大夫、补缺、拾遗一人充使,知匦事;御史中丞、侍御史一人为理匦使。后来同为一匦。唐玄宗天宝九年改理匦使为献纳使,唐肃宗至德元年复旧。宝应元年,命中书门下选择正直清白官员一人知匦,以给事中、中书舍人为理匦使。唐德宗建中二年,以御史中丞为理匦使,谏议大夫一人为知匦使。到宋朝太宗雍熙元年改匦为检,宋真宗景德四年改为登闻检陆军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门下省·左谏议大夫》、《通考·职官考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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