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道提刑按察司
明朝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贵州、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。各设按察使、副使、佥事等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洪武 (1368—1398)初,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,永乐初革。永乐五年(1407)置交阯道,十二年始置贵州道,宣德五年 (1430) 革交阯道,遂定为十三道之制。
明朝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贵州、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。各设按察使、副使、佥事等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洪武 (1368—1398)初,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,永乐初革。永乐五年(1407)置交阯道,十二年始置贵州道,宣德五年 (1430) 革交阯道,遂定为十三道之制。
官名,掌安集军众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圣公因往从牧等,为其军安集掾。”注:“欲其安集军众,故权以为官名。”牧:平林兵的头领陈牧。《后汉书·陈俊传》:“更始立,以宗室刘嘉为太常将军,俊为长史。
左右丞的通称。唐宋金元诸代以左丞统辖尚书省左司,右丞统辖尚书省右司,故有此称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军官。初名“步军总尉”,乾隆十九年(1754)改是称。左、右翼各一人,正三品。掌率八旗步军以供守卫巡警。
西周及春秋战国时采田俸禄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无田禄者,不设祭器。有田禄者,先为祭服。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有关国防的工业筹划与利用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原料、工厂设备、交通三组。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
官名。清朝鸿胪寺之属官。协掌傧导及行礼唱赞之事。乾隆五十九年(1794)增设。初为四人,嘉庆十七年(1812)定为六人。
尚书省户部别称。梁章钜《称谓录》卷一五《户部》: “《叩钵斋官制考》: 民部(户部)亦称稼部,又称版部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务,办理秋、朝审进呈册本,负责本部所辖京外各职进退,区划各审判厅辖区,调度各检察机关,置左、右丞各一人,参事二人等。
将军名号,新莽置。时有奋冲将军刘宏,见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。杂号将军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“莽闻之,大惧,乃拜其党……宗伯忠孝侯刘宏为奋冲将军……”
古代官府分曹办公,即分职办公,犹如今之官府分厅、局、科、室办公,这“曹”,就类似今天的厅、局、科、室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·张玄》:“玄初为县丞,尝以职事对府,不知官曹处,吏白门下责之。”《唐会要·内外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