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都尉
金末高级军事官员合称。哀宗正大二年(1225),选诸路精兵直隶枢密院,先设总领六员,后改为都尉,至天兴 (1232—1234) 初年设十三都尉(一说十五都尉),秩四品,以曾掌元帅者充任,与元帅府、行枢密院同级。
金末高级军事官员合称。哀宗正大二年(1225),选诸路精兵直隶枢密院,先设总领六员,后改为都尉,至天兴 (1232—1234) 初年设十三都尉(一说十五都尉),秩四品,以曾掌元帅者充任,与元帅府、行枢密院同级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太医局”。
官名。唐朝禁军右神威军统兵长官,德宗贞元三年(787)改殿前右射生军为右神威军而置,二员,正三品,宪宗元和三年(808)罢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掌天下诸路州县户口、农田、贡赋、税租之政令,以及田务券债、酒麴园宅课入之事。南宋分三案: 户口案掌户口升降,民间立户分财,科差人丁,典卖屋业,陈告户绝,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八年(1271),置司太原路,亦称太原按察司,设分司于西京。监治上都、兴和、德宁、净州、集宁、砂井、大同、太原、晋宁等路,设使、副使等。二十五年,移司于大同路,二
官名。汉朝为重号将军之一,与前、左、右将军并位上卿,位次大将军及骠骑、车骑、卫将军。有兵事则典掌禁兵,戍卫京师,或任征伐。设长史、司马等僚属。平时无具体职务,一般兼任他官,常加诸吏、散骑、给事中等号,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黍仓中士佐官。正一命。
官名,隋置,掌封爵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尚书省》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·司封郎中》。
官名。隋初州置士曹行参军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士曹行参军为司士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士参军事为司士书佐。参见“司士参军事”。
即“太子少傅”。见“宫衔”。
官名。唐朝置于边疆地区,掌安抚边民。北宋或置,掌招降、安抚、讨伐之事。南宋初多置,节制一路或数路兵马,招抚陷金军民。官名。南宋有此官,不常置,掌招降抚慰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招抚使》。辽代南面边防官中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