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省
政区名。清初地方政区因袭明制、惟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,北直隶为直隶、于是有直隶一、布政司十四(江南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),号为十五省。后又自陕西析置沉肃、分湖广为湖南、湖北、又分江南为江苏、安徽、共为十八省、为清代版图中的汉族地区、为前明旧疆、亦称为本部十八省。
政区名。清初地方政区因袭明制、惟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,北直隶为直隶、于是有直隶一、布政司十四(江南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),号为十五省。后又自陕西析置沉肃、分湖广为湖南、湖北、又分江南为江苏、安徽、共为十八省、为清代版图中的汉族地区、为前明旧疆、亦称为本部十八省。
国君或皇帝听朝之日。汉朝皇帝五日一听朝,会见大臣,议论政事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:“上于是数以朝日引见丞相、御史。”颜师古注:“五日一听朝,故云朝日。”后代沿称。
官署名。辽南面官。设左相、右相、左平章政事、右平章政事等职。
官名,也称侍祠官,是临时性的,掌祭祀事,汉朝郡国皆置。每年春、夏祭祀山神水神,以五官掾、功曹、主簿、户曹等在职官员充任,事毕则罢。
官署名。即左领军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左领军卫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造兵械等器物的工官。《三年相邦吕不韦戈铭》: “三年相邦吕不韦造,寺工诏,丞义,工写。”
官名。唐、宋东宫官有太子左、右谕德,简称谕德。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、右春坊置左、右谕德,从五品,掌侍从赞谕。参见“左谕德”、“右谕德”。官名。唐置,为太子属官,掌讽谏规劝。分左右,左谕德属左春坊,
官名。金宣宗兴定四年置,为检察司长官,掌检察支散军粮、验军户实给,均军户差役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》,参看“检察司”条。
见“修日历所”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天禧四年(1020)置,以三品以上官充任。三品以下官领其事,则称管勾或权判。
官名。北宋初年置,佐都部署掌一路或数路军旅屯戍、营防守御之政令,以观察使以下充任。后避英宗讳,改称副都总管。武官名。见“都部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