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泛指掌祭祀的官员。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:“乃立黑帝祠,名曰北畤。有司进祠,上不亲往。悉召故秦祀官,复置太祝、太宰、如其故仪礼。”
见“把总”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曲豆局”。
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罢会福、殊祥二院,置太禧院,秩正二品。二年,改太禧宗禋院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州、郡、县属官,与光迎功曹同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,位在同级主簿上。南朝陈诸州亦置,任此职者能优先入仕。
即“定课郎”。
司法官考试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设典试委员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遴选,经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简派;典试委员与襄校委员人数均由司法总长临时决定,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派充:监试委员二至六人,由司法总长遴选,经由国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亦称“北王府”、“北大王府”,分掌部族军民之政。天赞元年(922), 太祖阿保机以迭剌部强大难制, 析其为五院、六院二部,各设夷离堇统之,太宗会同元年 (938),改二院夷离
官名。北魏置。指在正员之外添授的谏议大夫。前废帝普泰元年(531),诏此职得俸而不给力,老合外选者,依常格,其未老欲外选者,听解此职。朔望入朝,若正员有缺,随才进补。
官府记录财政收支情况的文书。《周礼·天官·小宰》:“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群吏之要”,“听出入以要会。”郑玄注引郑司农:“要会,谓计最之簿书,月计日要,岁计曰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