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理事务前锋校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。雍正三年(1725)设。共四员,左、右翼各二人。由统领于本翼前锋校内酌委。掌章奏文移。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。雍正三年(1725)设。共四员,左、右翼各二人。由统领于本翼前锋校内酌委。掌章奏文移。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团练使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为仓曹的副长官,佐仓曹掾掌仓谷事。参看“仓曹掾”条。
官名。宋朝国史实录院属官,以侍从官兼任,掌修国史。官名。金置,金代国史院设此官,与“修国史”共掌修国史、判院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国史院》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都邑土地人民政教的长官。《古玺汇编》第一三号: “平阴都司徒。”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显禄王之下。
1、指宫中女御、女侍,也称内御。《周礼·天官·寺人》:“寺人,王之正内五人。”疏:“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。”2、指宫婢。《后汉书·邓皇后纪》:“康以太后久临朝政,心怀畏惧,托病不朝,太后使内人问之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东魏沿之。《北齐书·封隆之传》: “兴和(539—542)初,(平阳太守封子绘)自郡征补大行台吏部郎中。”可与大行台吏部郎互称。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代行大将军职事。《后汉书·寇恂传》:“乃拜恂河内太守,行大将军事。”凡将军皆掌征伐。参看“大将军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“内三院”之职官。崇德元年(1636)设。位大学士之下,共五人,计内国史院二人,内秘书院一人,内弘文院二人。协助内三院大学士掌院事。入关后人数历有增减。顺治八年(1651),定其品秩视侍郎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土地局后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土地测量登记、土地征收、垦荒、业主佃户争议处理、土地使用重行划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