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五军都督府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,留南京之五府,加“南京”二字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遂去“南京”二字。正统六年(1441)再定以北京为京师,原留南京之五府,仍加“南京”二字,递成定制。设官品秩均同于北京,而无实掌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南京卫所、管大教场及江上操备等事;城门管钥,由中府掌管。其官有左右都督、都督同知、都督佥事等官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五·南京五军都督府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,留南京之五府,加“南京”二字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遂去“南京”二字。正统六年(1441)再定以北京为京师,原留南京之五府,仍加“南京”二字,递成定制。设官品秩均同于北京,而无实掌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南京卫所、管大教场及江上操备等事;城门管钥,由中府掌管。其官有左右都督、都督同知、都督佥事等官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五·南京五军都督府》。
见“都知蕃落使”。
官名,汉置,为皇后、太子属官,佐令掌供食用之畜厩。为厨厩副长官。参看“厨厩令”条。
官名。宋初置,为开封尹副贰。后设开封少尹二人,若遇他官领尹事,则改少尹为判官。英宗治平三年(1066),命判官一人领使院事,民间俗称之为“南司”,掌审察文移簿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
官吏名。北齐置。属门下省领左右局。《隋书·百官志》中: “领左右局,领左右各二人,(原注: 掌知朱阁内诸事,宣传已下,白衣斋子已上,皆主之。)左右直长四人。”
即“拜他拉布勒哈番”。
官名。东晋元帝太兴元年(318)使员外散骑侍郎二人与散骑侍郎通员当值,故名。后增至四人,属散骑省。职同散骑侍郎,参平尚书奏事,兼掌侍从、讽谏,地位较高。南朝属集书省,宋以后地位渐低,常授衰老之士,多为
见“奏事处”。
官名。掌警卫壘壁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上》:“时有长人巨无霸,长一丈,大十围,以为壘尉。”
见“都史”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,分五路驻防,始置。每路一人,奏补。掌本路各营饷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