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各部
明朝永乐时,南京官署均移迁北京,仅留礼、刑、工三部各一侍郎。仁宗以后,又补设各官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各置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;都察院,设右都御史、右副都御史等官;通政司,设通政使、右通政等;大理寺,设卿、右丞等;翰林院设学士、孔目等;国子监,设祭酒、司业。其余各官署,官员也类似北京。只是南京各官,有些是在北京被排挤任南京官的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。
明朝永乐时,南京官署均移迁北京,仅留礼、刑、工三部各一侍郎。仁宗以后,又补设各官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各置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;都察院,设右都御史、右副都御史等官;通政司,设通政使、右通政等;大理寺,设卿、右丞等;翰林院设学士、孔目等;国子监,设祭酒、司业。其余各官署,官员也类似北京。只是南京各官,有些是在北京被排挤任南京官的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。
官名。见“尚书左选郎中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各库之主官。营造司所属木、铁、炭等七库及铁作、漆作、炮作等三作,官房租库,掌关防处菜、车等库,养心殿造办处各库,武英殿修书处各库,御茶膳房库,御药房库,武备院鞍、甲、毡四库及内火药
1、小官、最小的官。2、官吏的谦称。
官名。唐朝禁军左神威军统兵次官,德宗贞元三年(787)改殿前左射生军为左神威军而置,二人,从三品,宪宗元和三年(808)罢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制用语。晋朝、南北朝时期多见。原指长期兼任某职,后发展为一种任官形式。《魏书·郭祚传》:“咸阳王禧等奏(郭)祚兼吏部尚书,寻除长兼吏部尚书,并州大中正。”秩位低于正员,可由此升为正员,亦可由正员降此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君王钦食之医官。中士爵。《周礼·天官 ·序官》“食医”郑玄注:“食有和齐药之类。”贾公彦疏: “案其职云春多酸夏多苦之等,皆须齐和与药故同。郑云 ‘食有和齐
宋朝吏部尚书左选、侍郎左选通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掌文臣选调之事。
官名。宋朝国史院属官,掌文字校对之事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《晋书·苻登载记附索泮传》: “(张)天锡即位,拜(泮)司兵,历位禁中录事,执法御掾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道武七王列传》:“(元谦)后拜前军将军,征蛮都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