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外宗正司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置于南京(今河南商丘南),择宗室贤者一人管勾,掌外居宗室事务。大观三年(1109)罢,政和二年(1112)复置。南宋初,先移镇江,几经迁徙后,止于泉州。
官署名。宋崇宁元年(公元1102年)置于南京(今河南商丘南),择宗室贤者一人为知宗,所在通判职官兼丞、簿,掌宗室之居于南京者,其纠合、检防、训饬如大宗正司。置敦宗院以供宗室疏属居住,给钱米及婚嫁丧葬费用。立学校,置大、小学教授。南宋初,南外宗正司移于镇江,其后屡迁,止于泉州(今福建泉州市)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置于南京(今河南商丘南),择宗室贤者一人管勾,掌外居宗室事务。大观三年(1109)罢,政和二年(1112)复置。南宋初,先移镇江,几经迁徙后,止于泉州。
官署名。宋崇宁元年(公元1102年)置于南京(今河南商丘南),择宗室贤者一人为知宗,所在通判职官兼丞、簿,掌宗室之居于南京者,其纠合、检防、训饬如大宗正司。置敦宗院以供宗室疏属居住,给钱米及婚嫁丧葬费用。立学校,置大、小学教授。南宋初,南外宗正司移于镇江,其后屡迁,止于泉州(今福建泉州市)。
担任案件尸体和人身伤痕检验以及现场勘查的官员。秦汉时,常由县丞、吏和令史以及其他行政官吏参与验尸、活体验查和现场勘验。其后,各代均相沿袭。《宋会要辑稿·刑法》六之一有关于检验工作由何种官员担任的具体规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理旗政。《闬硕鼎铭》:“王命闬硕司旂井 (型)。”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长官监一员,次官少监一员,丞一员,掌侍奉皇帝生活起居事务,又有奉车都尉十二员,掌进御舆马; 统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舍、尚乘、尚辇等六局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为
吏名。“干”之一种。掌传达。三国魏诸郡、晋朝诸州、郡、县官府俱置。十六国后赵亦置。吏名,掌传达。三国时曹魏各郡置,晋朝的州郡县皆置,十六国后赵也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司马芝传》:“门下循行尝疑门干盗簪,
明朝按察副使之别称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职内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,掌赋税等国家各项收入的帐簿,定期与掌出上士所管的财政支出帐目核对,以掌握国家所存资财。设掌纳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
官名。据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记载,东汉太尉属官有黄閤主簿,省录府内众事。
见“门下督”。官名,也简称门下督,汉置,掌侍从护卫。长官外出,侍从保护;长官在官府,巡察守护。《后汉书·舆服上》:“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,置门下五吏:贼曹、督盗贼、功曹,皆带剑,三车导;主簿、主记
官名。西域焉耆等国置,员一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汉代西域危须国、焉耆国等置此官,掌抵御抗击匈奴等胡军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危须国、焉耆国》。
又称“司书”。清朝钦天监时宪科之属官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。汉一人,秩正九品。掌校刊时宪书,领布四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