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学副管学官
官名。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。雍正九年(1731)设,一人,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、学录内选充。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南学事。雍正九年(1731)设一人,由六堂助教、学正、学录内选充。
官名。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。雍正九年(1731)设,一人,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、学录内选充。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南学事。雍正九年(1731)设一人,由六堂助教、学正、学录内选充。
官名。唐龙朔三年,置太子谕德,分左右,左属左春坊,右属右春坊,正四品下,掌侍从赞谕等,职比常侍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东宫官·左春坊、右春坊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二·太子庶子·谕德》。
宦官名。宋朝入内内侍省置,位在祗候高品上,为祗候班最高一阶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改名祗候侍禁。宦官职名。宋入内内侍省置。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改名祗候侍禁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县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汉属将作少府,为中校令副职。成帝阳朔三年(前22)省。唐朝开元二年(714)又置,为中校署次官,员三人,协助中校令掌供舟车兵仗,厩牧杂作器用之事。官名,属将作大匠,助令掌治宫室等建筑工程。“将
即“太子太师”。西晋因避司马师讳改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陆军官佐之补升调转,军内文官之任用,并查核考绩表及退休、给假、离任、丁忧、起复、参革、惩罚各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厉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制用语。也称纠弹,即由某些专司监察的官员对其他官员的违法、失职行为进行纠察、奏劾。《后汉书·史弼传》,“州司不敢弹纠,傅相不能匡辅。”《北齐书·唐邕传》:“其未经府寺陈诉,越览词牒,条数甚多,俱为宪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张)宗之兄鸾旗,中书侍郎、东宫中庶子,兼宿卫给事。”参见“给事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税务管理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理全国税务事宜。置督办税务大臣一人,会办大臣一人,提调一人。下设一、二、三、四四股及收发处,分理海关、常关及庶务。官署名。中国的关税权原掌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