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洋通商大臣
官名。简称南洋大臣。清朝咸丰十年(1860),改五口通商大臣设。由江苏巡抚兼。掌中外交涉之总务,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,兼理闽、粤、浙各口通商事务。同治元年(1862),设专任通商大臣,二年,复归江苏巡抚兼。四年,改由两江总督兼。十二年,始成定制。
官名,清朝道光年间置,掌南洋商务和税务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官名。简称南洋大臣。清朝咸丰十年(1860),改五口通商大臣设。由江苏巡抚兼。掌中外交涉之总务,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,兼理闽、粤、浙各口通商事务。同治元年(1862),设专任通商大臣,二年,复归江苏巡抚兼。四年,改由两江总督兼。十二年,始成定制。
官名,清朝道光年间置,掌南洋商务和税务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宫内外监户及皇室地土、钱财、差役,泰殿前都点检司。置提点、正副监、丞、直长等职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内外监户及地土钱帛小大差发。其官有提点,正五品。监,从五品。副监,从六品。丞,从七品
官名。唐玄宗时于集贤院置,以五品以上官员充任,掌质史籍疑义。宋真宗咸平二年(999),置翰林侍讲学士,多以台谏官、宫观官兼充,秩正七品。金朝沿置,一人,从三品。元朝于翰林国史院置,二人,从二品,蒙古翰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额定八员,左、右翼各四员,由统领于前锋校内选充。佐前锋参领掌分辖营众。
非皇帝所派而聚众屯田的首领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赵俨传》:“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,聚党据陈仓,俨復率署等攻之,贼即破灭。”
官名。①仪同三司的省称。南北朝使用广泛,授予人数甚多。②北周为仪同大将军、仪同将军省称,位开府大将军下。1、“仪同三司”的简称,即仪制待遇同三司,三司即三公。详“仪同三司”条。2、“仪同大将军”的省称
属官统称。汉朝三公府及其它重要官府皆置掾史、属,分曹治事。掾为曹长,史、属为副贰。故掾史多冠以曹名,如户曹掾、户曹史等。掾史为有职吏,其下还有从掾位,从史位、待事掾、待事史等散吏。三国晋南北朝公府皆置
官名统称。即盐铁副使、度支副使、户部副使。宋太宗雍熙 (984—987) 中始置,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,分领三部之事。后或省或置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盐铁副使、度支副使与户部副使的总称
即“扎尔固齐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与爽酋、勤齐共掌赋税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千户征输之事。喀什噶尔及所属伯什克勒木、叶尔羌等地设六品伯克入人,阿斯图阿尔图什、斯塔浑、乌帕尔等地设七品伯克五十七人。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。掌管千户的征输及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