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。掌尚书省比部曹。《魏书·陈建传》: “比部尚书、平原王陆睿”。参见“比部”。
官名。清末高等检察厅及地方检察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京师、各省设高等检察厅与地方检察厅,始置。每厅一人,京师高等厅正四品,省高等厅从四品,京师地方厅正五品,省地方厅从五品。掌督领本厅各员对
流外官名。唐置于太卜署,员额二人,流外二品,掌教占卜之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于南京宫城。掌妃嫔出入,总领护卫导从。
官名。宋朝置,掌三省门钥。初以小使臣充任,南宋宁宗嘉定四年 (1211),以曾任知县、通判资序人充任。
官名。新莽置。新莽末年社会动乱,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,故临时设置养澹官,名为禀给之。
科举制度。进士科考第分五等,第三等即称“进士出身”。元、明、清诸朝规定,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,第二甲赐进士出身。
官署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三年(639)置,高宗显庆元年(656)置学生二十人,上元二年(675)改为崇文馆。参见“崇文馆”。官署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三年置,设学士等官,掌管经籍图书,教授诸生等事,详见“崇文馆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见《三国志·宗室传》: “即拜(孙韶)承烈校尉,统(其父)河部曲,食曲阿、丹徒二县,自置长吏,一如河旧。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
不加密封的文书,亦称“露版”、“露板”。据蔡邕《独断》,汉朝唯赦令、赎令,召三公诣朝堂受制书,司徒印封,露布下州郡。唐朝亦为公文程式。时门下省与中书省参总军国政务,凡下之通上者,制有六:一曰奏钞,二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