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代枢密院设此官,全称为“同签书枢密院事”,为枢密院主官之一,位在使、知院事、同知院事、副使、签书院事之下,为该院副贰之官,时设时罢,元丰新官制后改为“权领枢密院”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枢密院》。
官名。唐肃宗以后置,为观察使属官,奏请有出身人及六品以下正员官充任。五代沿置。宋初观察州置,掌助理郡政,选士人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重定选人阶官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 掌金、锡、玉矿产地的守护及开采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艹人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金玉锡石之地,而为之厉禁以守之。若以时取之
官名。即以御史中丞之职督军者。东汉末及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魏文帝纪》裴松之注引《献帝传》有“督军御史中丞司马懿”。《荀或传》裴松之注引《三辅决录》: 严象“以督军御史中丞诣扬州讨袁术”。一说督军、御史
官名,泛指若卢令丞等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已丑,复置若卢狱官。”注:“《汉旧仪》曰,主鞫将相大臣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光禄勋副职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置为光禄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。历代沿置,亦称“光禄寺少卿”。隋初置一员,正四品上,炀帝增为二员,从四品。唐因
官名。明朝于各百户所下分置。每百户十人,各领军七十名。武官名,明置,属千户所,地位在总旗之下,每一小旗辖军士十人。参见“卫所”。
官名,为内官长与内官丞的合称。汉置,属宗正,掌分、寸、尺、丈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宗正》:“内官长丞……初,内官属少府,中属主爵,后属宗正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律历志》(说)主分、寸、尺、丈也。”参看
官名合称,西汉置,各掌佐令帅所属工徒修建宗庙、宫室、陵园等土木工程。详“左右前后中校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孙小)转西台中散,每从征伐,屡有战功,多获赏赐。”为任职于中书省的中散官。五品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