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。顺治元年(1644) 设,由侍卫中遴选。初无定员,乾隆三十六年 (1771) 定员六十人。掌理侍卫事务。
官署名。北齐、隋初隶太常寺,掌供祭祀典礼用服饰衣冠。设令、丞。炀帝大业 (605—617)中罢。
官名,三国时吴置,为水军统帅。“(王)浚又克夷道乐乡城,杀夷道监陆晏、水军都督陆景。”见《晋书·武帝纪·太康元年》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一说相当后世拾遗一类的谏议官。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:“屈原者,名平,楚楚之同姓也。为楚怀王左徒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 “盖今左右拾遗之类”。官名。战国时楚国有此官,参议国事,发布号令,
即党长、里长、邻长的合称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年(486) 从李冲之议设立。为地方基层行政官吏,邻长管五户,里长管五邻,党长统五里。负责核实户籍,以便征发赋役。多由当地豪门担任,最初复除征役,后役调全免。
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任用法草案》规定,简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:一、现任或曾任三等荐任文官,但教官、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不在此限;二曾任简任文官
官名。北魏置,为派驻尚书省主客曹监察政务、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。位在主客给事上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上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普通六年(525) 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 秩第十二班。
官名。清朝绿营中于正式名额之外所任命的把总。其职权与把总相同,但品秩、俸饷略低,只正九品。武官名。清置,见“外委千总”。
见“民政部尚书”。官名,清朝置,掌主版籍,整饬风教,绥靖黎物,以奠邦治。副大臣佐之。民治,掌编审户口,兼司保息乡政。警政,掌巡察禁令,分稽行政司法。疆里,掌经界图志,审验官民土地。营缮,掌陵寝工程,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