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印务梅伦

印务梅伦
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佐理旗政,地位在协理台吉之下。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副章京或闲散梅伦代之。印务梅伦限于台吉出身者充任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仓吏

    官名,为掌守仓库的小官吏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宣曲任氏之先,为督道仓吏。”注:“韦昭曰:督道,秦时边县名。”

  • 昭威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(525) 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的九班。

  • 飙奇将军

    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
  • 使馆主事

    外交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驻外使馆,员额一至三人,掌理文牍及其他事务,驻外领事馆亦置主事,其员额、职掌均与使馆同。

  • 南京留司御史台

    官署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五年(1045)置,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设权判台事或管勾台事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下设令史、知班、驱使官、书吏各一人。

  • 南京三司使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设于南京,掌南京道财政、赋税、度支盐铁等事。与上京盐铁使司、东京户部使司、中京度支使司,西京计司合称五京计司。置使、副使、判官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主官为南京三司使、三司副使,属

  • 国民代表大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非法议会之一。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十月八日,根据参政院的建议,袁世凯公布《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》,规定国民代表大会由国民代表组成,关于全国国民变更国体的请愿事件,由“

  • 王府司礼长

    官名。清置贝勒司仪长一人,秩正四品,掌总府中的政令,率僚属以各供府事。

  • 殿中丞

    官名。殿中省佐贰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殿内丞置,员二人,从五品上协助殿中监、少监处理本省日常事务,兼勾检稽失,省署抄目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随本省改名中御大夫。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北宋前

  • 直盪正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齐设此官,属左右卫府,掌左右厢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左右卫府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