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历所
官署名。北宋初置,隶司天监,掌占验历法,印造历书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改隶秘书省太史局。置历生一人。
官署名。宋代置,为太史局的同性质机构。掌雕印历书。南宋隶属于秘书省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置,隶司天监,掌占验历法,印造历书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改隶秘书省太史局。置历生一人。
官署名。宋代置,为太史局的同性质机构。掌雕印历书。南宋隶属于秘书省。
官名,东汉光武置。就字面说,是破虏将军兼督盗贼,而就实际说,则是破虏将军属下之督盗贼。督盗贼,为门下督盗贼的省称,又省称督盗、门下督。汉朝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吏,皆置门下督盗贼,掌护卫兵,长官出时带剑
“司空”的尊称《尚书大传》: 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公,二曰司马公,三曰司空公。”参见“司空”。官名,汉置,汉朝司空为三公之一,故又称司空为司空公,掌水土等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“司空,公一人。本注曰
官制用语。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。清制,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,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。其情节轻微者,则称“察议”。清制,管理有过失,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,吏部官员有过失
文书名。明朝始行之上行文。凡内外衙门向皇帝报告关系政务之公事时使用。(私事用“奏本”)清初明确规定,公事用题本,盖章; 私事用奏本,不盖印。然实际运用中并不十分严格。乾隆十三年(1748)废止奏本,公
百官。《牧簋铭》:“牧,昔先王既命汝作司土”,“今汝辟百寮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右领军府为右屯卫,置一员为长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威卫大将军。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(952)复名右屯卫大将军。宋朝沿置,为环
官名。隋朝内史省长官,置二员,正三品,炀帝大业十二年(616)改名内书令。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内史令,三年改中书令。官名。见“内史省”。
见“长官司”。官署名。元始置于西南少数民族诸溪洞,秩如下州。设达鲁花赤、长官、副长官,参用其土人为之。明制于长官司之外,另有蛮夷长官司,设长官一人,正六品;副长官一人,从七品。又有蛮夷官、苗民官及千夫
1、九卿的别称。《史记·天官书》:“藩臣:西将、东相。”注:“其外藩,九卿也。”2、指诸侯王。《宋史·孝宗纪赞》:“自古人君起于外藩,入继大统,而能尽宫廷之孝,未有若帝。”3、指外国。《宋史·食货志》
见“检正官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检正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