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同主管右春坊事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左春坊”。
参见“钦差大臣”。
(1)西汉分全国为十三监察区,监察区长官的名称,在京师地区为司隶校尉,掌京师百官及所辖附近各郡;其他十二监察区的长官称为刺史,所部各郡国的行政与司法均受其监督,有权过问重大的司法案件。有关司法的属官有
撰定礼制的机构。南朝齐、梁置。设吉、凶、宾、军、嘉五礼新旧学士。《梁书·徐勉传》:“时修礼局住在国子学中门外,东昏之代,频有军火,其所散失,又逾太半。天监元年(502),(何)佟之启审省置之宜,敕使外
辅佐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使帅师而行,请承。”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,始于开封府所辖开封、祥符两县置,为县衙六案之一。大观二年 (1108),令诸县皆置。南宋临安府亦置。职掌仿工部。北宋大宗正司亦置,掌宗室外住屋宇修造之事,应办本司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置于南京(今河南商丘南),择宗室贤者一人管勾,掌外居宗室事务。大观三年(1109)罢,政和二年(1112)复置。南宋初,先移镇江,几经迁徙后,止于泉州。官署名。宋
官署名。别称银台。明清管理章奏文书之中央机构。命名通政,系以政比水,“欲其常通”之意。掌内外章疏臣民密封申诉之事,凡在外题本、奏本,在京之奏本,并受而进之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置。设通政使一人,左、
官名。即突厥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十部每部首领“设”。
官名。即工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工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工部郎中为司平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》,参看“工部尚书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