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公安局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户籍警卫、消防、防疫、卫生、救灾及保护森林、渔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撤,改设民政科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户籍警卫、消防、防疫、卫生、救灾及保护森林、渔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撤,改设民政科。
官名。西晋以来置国子学,有国子助教。东晋南朝沿置。另有太学博士教授太学生,但不设助教,北魏始置,协助太学博士教授学生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八品中。北齐置国子寺,于所领太学设二十员,从九品。诸
官库名。宋哲宗元祐三年(1088),改封桩钱物库置,属尚书省左右司,掌收储江南、荆湖、福建、成都府诸路运至京师之封桩钱物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秩正三品,隶中书省工部,掌百工技艺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各一员,同知、副总管各二员。下辖梵像、出蜡局两提举司及铸泻等铜局、银局、镔铁局、玛瑙玉局、石局、木局
官名。少皞时有此官,为五工正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五雉为五工正。”疏:“贾逵云,西方曰鷷雉,攻木之工也;东方曰鶅雉,搏埴之工也;南方日翟雉,攻金之工也;北方曰鵗雉,攻皮之工也;伊洛而南曰翚雉,设五
代理、兼职。长官兼理部属职责,低级官员代行较高职权,均可称。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 “羊舌鲋摄司马。”杜预注: “摄,兼官。”《史记》卷四《周本纪》: “公乃摄行政当国”。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摄为暂时代理
唐、宋低级军职名。唐朝员阙,以军健量材差使。宋朝有军头、十将、将虞候、承局及押官等名目。1、军中小校。唐宋军中设此小官。《旧唐书·懿宗纪》:“如本厢本将,今后有节级员阙,且以行营军健量材差置,用酬征伐
官名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于左春坊置,二十五年定为正五品,一人,与右春坊大学士掌太子上奏请、下启笺及讲读之事。不常授,景泰(1450—1456) 间,倪谦、刘定之而后,仅杨廷和一人任之,后不复
官署名。唐朝太子左右卫率、左右宗卫率(左右司御卫率)、左右清道率、左右监门率、左右内率置府,号太子十率府,各置率一员、副率一员或二员,并有长史、录事参军事、仓兵(胄)曹参军及司阶、中候、司戈、执戟或监
官名。即太府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府卿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于御史台置,左、右各一人,俱正四品。同年罢。参见“侍御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