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参赞

参赞

官名。①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又称“参赞官”。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后分三等,头等正三品,二等从四品,三等正五品,俱奏补。三十二年定员额,头等无定员,二等每使馆一人,三等八人,英、法、德、俄各一人,美、日各二人。又有分馆代使二等参赞官二人,二等参赞兼总领事三人。②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参赞厅之主官。宣统元年(1909)设,一人,掌厅事。二年裁。详“参赞厅”。③清朝驻藏大臣之属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、左、右各一人。详“驻藏大臣左参赞”。③明朝凡以都御史巡抚兼理军务者,有总兵地方则加参赞名。

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、蒙古等地设参赞大臣,协助将军办理军务;清朝末年在东三省总督、西藏办事大臣之下设此官,协助长官处理事务;清末驻外国使馆设此官,协助公使办理外交事务。参看《清朝通典·职官·新疆各官》、《清朝续文献通考·东三省、西藏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阏氏

    汉时匈奴国君单于的正妻称阏氏,相当汉族的皇后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阏氏生少子。”注:“师古曰:阏氏,匈奴皇后号也。”《汉书·韩王信传》:“匈奴围上,上乃使人厚遗瘀氏。阏氏说冒顿曰:今得汉地,犹不能居

  • 太乐局副使正

    官名。宋置,见“太乐局”。

  • 司射

    ①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主司射仪礼节。《仪礼·蒸礼》:“若射,则大射正为司射,如乡射之礼。”贾公彦疏:“蒸礼轻,又不主射,故射人为摈又为司正。至射时,大射正为司射,大射之时略于蒸,主于射,故大射正为摈,

  • 汉缺

    清朝官缺之一。亦称汉官缺。指为具有汉族籍身分之官员而专设之额缺。凡内外官缺中,除宗室缺、满洲缺、蒙古缺、汉军缺、内务府包衣缺之外,皆为汉官缺。在京官缺,汉军司官以上得用汉缺。在外官缺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

  • 无线电总台

    交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公布的《全国无线电台组织通则》规定,全国无线电通信网分为若干区,每台设总台一座,分台若干座。总台设管理工程司一人,工程司一至三人,报务主

  • 左右骁卫

    (1)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。本为开皇十八年(公元598年)所置的备身府, 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置,掌领外军宿卫, 所领府兵称豹骑卫士。设官同“左右翊卫”,见该条。(2)唐代府兵十六卫中的两

  • 常平官

    宋朝常平仓提举官、管勾官、监官通称。

  • 看守军

    元代宿卫军其职司守护皇帝帑藏者,称为看守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
  • 塞曹

    官署名。掌边塞事宜。汉《郃阳令曹全碑》有塞曹吏。官署名,为郡属曹之一,掌要塞之事。汉《郃阳令曹全碑》有塞曹吏,汉魏时,在东北边郡置塞曹掾史。参看“塞曹掾史”条。

  • 司录参军

    官名。即“司录参军事”。官名。(1)唐开元初改三京府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的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,都督府及诸州仍为录事参军。宋承唐制,诸州称录事参军,诸府称司录参军(惟临安府称录事参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