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建置、品秩、职掌、设官皆同大都太仓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实业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实业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国营化学、机械、冶炼及其他工业的筹设及管理;二、民营化学、机械、冶炼及其他
官署名。①东汉始于尚书台置吏曹(一说名吏部曹),掌选举祠祀事,后改名选部,专掌官吏的任免考选,三国魏改名吏部,职掌文职官吏任免考选,兼典法制,隶尚书台(省),设尚书为长官,武官选举归中护军; 或说领吏
官名。为工巡总局长官,员额二人。见“工巡总局”。
文书名。宋朝,诸路监司、州军用黄纸翻录朝廷所降赦书、德音,转发所部,称为翻黄。
东晋南朝时郡主簿的名目之一。太守在甲郡所辟的主簿,随太守转任乙郡,谓之送故。如《宋书·谢方明传》记其在东晋义熙中为晋陵太守,转南郡相,“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、徐寿之,并随在西。”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谓梁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门下属吏,掌文书。位低于主记室掾。其下有录事史、录事书佐。郡县开设军府者置录事参军。南北朝后只称“录事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宋国置。一说为公邑大夫,一说为甸师,一说为帅甸役徒卒之官。《左传·文公十六年》: “宋昭公将田孟诸,未至,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。”杨伯峻注: “帅甸为官名,有三解。孔(颖达)疏云: ‘《
官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(907)改门下省城门郎置,后唐庄宗同光元年 (923) 复为城门郎。参见“城门郎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置,设武德使、副使为正、副长官,掌皇城出入管篇木契及亲从官、亲事官名籍,并以武德卒潜察臣民动静。太宗太平兴国六年(981)改为皇城司,使名亦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