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书名。下行文。始用于汉朝。凡官长告诫僚属,尊长告谕子孙均称敕。南北朝以后,则成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唐、宋之时,君主指示及诫励臣工或晓谕军民时,有敕旨、敕牒、敕书之类。明朝之敕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长官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 魏虏传》: “曹局文书吏为比德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汉魏以来,中央和地方都分曹办公,就象现在分厅、局、处、科分头办公。西汉时成帝初置尚书五人,分为五曹。五曹指常侍曹、二千石曹、户曹、主客曹、三公曹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更始亦遣尚书仆射讨郎。”注:“
杂任职名。唐于殿中省尚药局置二人,内侍省宫闱局置六人,掌合成口脂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兴圣宫契丹军民之政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六年(1073)置,以侍从官充任,总领军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军器监复以监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辽置,为北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北枢密院”。
西汉末年京房为整顿吏治所奏考功课吏法。其法史文不详,惟晋灼述其大意谓:“令丞尉治一县, 崇教化,亡犯法者辄迁。有盗贼三日不发觉,则尉事也。令举之自除,二尉负其辜,率相准如此法”。元帝令朝臣会议,咸以京
清朝纂修皇帝起居注之机构,又称“起居注衙门”。隶翰林院。康熙九年(1670)设。五十七年裁,以其事归内阁。雍正元年(1723)复旧。额设日讲起居注官,满十人、汉十二人,翰林院掌院学士和詹事府詹事照例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