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名曹郎中
宋朝兵部、刑部、工部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,左曹郎中带待制以上职者转右名曹郎中,再转为左名曹郎中,仍隔一资超转。
宋朝兵部、刑部、工部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,左曹郎中带待制以上职者转右名曹郎中,再转为左名曹郎中,仍隔一资超转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为皇帝身边的亲信,多被派出执行使命。官名。三国时孙吴设此官,负责监视吏民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三嗣主传·孙休传》:“是岁使察战到交阯调孔爵、大豬。”裴松之注:“察战,吴官名号,今扬州有察战
官署名。辽国官制,分北院和南院,北院官员称北面官,南院官员称南面官。北面官掌管宫帐、部族、属国方面的政务,南面官掌管汉人州县、租赋、军马等事。北院设北院大王,为北院最高长官;北院也称北大王院。南院设南
国立学校名。隋朝国子寺置,设博士二员、助教二员,教授书法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太宗贞观二年(628)复置,隶国子监,置博士二员、助教一员,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,以石经、《说文》、《字林
官名。北齐于临漳县置左部、东部二尉,分掌追捕盗贼,伺察奸非。左部管九行经途尉。
官署名,宋置,掌酒醴之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殿中省》。
官名。又译“札鲁火赤”、“札鲁花赤”,蒙古语,汉译“断事官”。蒙古建国之初设,领司法、财政、行政事务,诸王投下亦设。札鲁忽赤之长称“也可札鲁忽赤”。元朝在大宗正府、中书省、枢密院等宫署下置多员,掌刑狱
官名。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6)置于河北沿边安抚司,以诸司副使充任,掌巡所部,兼提点本司所辖诸州军榷场。后不常置。
官名。明初置为太子东宫官。由勋旧大臣兼领其职,不别设,以训导太子。洪武十五年(1382)以后不置。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增设。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,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。置总核、分核等,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。
武官名,明洪武中置府军后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置,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