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宗人
官名。参见“左宗人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宗人”。
官名。秦汉为统兵武官,略次于将军,高于都尉。出征时临时任命,领一校(营)兵,有司马、候等属官。亦或冠以名号,如横海校尉、轻骑校尉等。又有常设的专职校尉,依其具体职务冠以名号。如统领常备禁军的中垒、屯骑
宋朝堂名。真宗大中祥符八年(1015)建,为为皇子赵祯(即后继位的仁宗)就学之所。赵祯立为皇太子后,曾于此听政。仁宗宝元二年(1039),置编修官编排书籍,以教授内臣。哲宗初,用为讲筵之所。徽宗时,重
元新附军之一种。又称手记军、涅手军。原为南宋之军,其军士在手背上刺墨,以便于识别,而防其逃亡。归附元朝后,改编为手号军。其后手号军军士死,由子弟嗣继,不再刺墨。
即“大都南北两兵马司指挥使”。
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《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掌理下列各项事务;一、监督征收地方税;二、监督地方税以外的收入;三、地方税违法征收的处分;四、滞纳
官名。北宋前期,宗正寺卿、少卿、丞皆为寄禄官,不领本职,别置判宗正寺事,若判寺事缺,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,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,司皇族之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宗正丞复为职事官,实领
官名。金置,见“赤县令(2)”。
官名。明朝时因倭寇入侵,乃专设备倭一职于沿海要害处,以进行防御。
官吏审核制度。“清理贴黄”的省称。明朝清理文武官员名籍,文职官由吏部稽勋司主持,每年春秋二季进行。凡官员升调、改降,则续附转贴; 事故官员则揭去贴黄,另填事故册。武官三年一次,由兵部侍郎一人主持,都御
官名。又称“兼尹”。清朝特派管理京畿之官员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特简汉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等部院大臣充任,无正员。兼掌顺天府所管一切政务、民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