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清刑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东宫武官名。南朝梁有东宫直閤,陈庆之、兰钦曾任此职。北齐置太子直閤,属左右卫坊。隋沿置,属左右卫率府,员额各四人。参见“左右卫坊率”、“左卫率府”。
官名,汉哀帝时置,掌帝太后中安宫车马,秩中二千石。参看“中安少府”条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为都督下属武官,掌监察所辖诸军,常以太守迁任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恕传》:“起家为河东太守,岁余,迁淮北都督护军。”又《赵俨传》:“太祖征荆州,以俨领章陵太守,徙都督护军。”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一人,正二品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制院的长官,见“法制院”。
官名。东汉属大长秋,秩六百石,有丞一人,均以宦者任之,主管皇后宫中所藏币帛诸物,及裁衣被补浣者。官名,汉置,俸六百石,由宦者担任,掌管中藏币帛诸物和裁缝补洗衣被的工人。有丞一人,也是宦者。西汉初属詹事
① 周朝百官箴戒周王的言辞。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: “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,命百官,官箴王阙。”当时有《虞人之箴》传世。孔颖达疏: “汉成帝时扬雄爱《虞箴》遂倣之,作十二州二十五《官箴》,后亡失九篇。后汉
见“千总”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(1860)始设,职务未详。低于*掌率,高于*尽管。又曾置“京畿统管”,专治天京内政事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庚申十年(公元1860年)李春发曾以忠诚二
选举制度。明、清乡、会试时,考生本人以墨笔书写的试卷。考试官不得直接批阅,须待誊抄后方得批阅。科举考试中试卷名目之一。明清时应试者的原卷称为墨卷。《明史·选举志》说:“考试者用墨,谓之墨卷;誊录者用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