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给事中
官名。参见“左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守门小吏。多以受刑者为之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季孙之母死,哀公吊焉。曾子与子贡吊焉。阍人为君在,弗内也。”郑玄注:“阍人,守门者。”《周礼·天官》有阍人,掌晨昏启闭宫门,每门四人。后世通称守门人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旗帜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改并州置,为北都所在。设尹一员,为留守; 少尹二员,为副留守,掌本府政务,巡视属县,查访民情,审理刑狱,岁终造册上报。府设属员司录及功、仓、户、田、兵、法、士曹参军事
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。太宗淳化三年(992) 省试,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,命下即锁宿尚书省不得回私第,以防亲友请托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(1011),令省试、解试考官锁宿。此后,
见“提调”①。又,明朝镇戍军中设,为下级军官。负责分守一堡。其地位在守备、备御之下。
官名。任骑兵的郎中。秦置。西汉因之,秩比三百石,属骑将。平时居宫中更直宿卫,皇帝出行则充车骑侍从。东汉省车、户、骑三将,不复置骑郎。官名,秦汉皆置,属郎中令,为郎官的一种,即骑将所属之郎中,平时在宫中
官署名。唐武则天为了告密的需要,于垂拱二年(公元686年)接受鱼保宗的请求,置匦四只,共为一室,列于庙堂,分四门以受四方所上之书。“匦”以铜铸成,是投放上书的匣子,四匦分别涂以象征方位的颜色。东面的涂
武科目殿试取录的第一名。明朝旧有武科,无武科殿试,故仅有武举人,无武进士、状元之名。崇祯四年(1631)始开武殿试,钦定一甲三人,以王来聘能舞百斤大刀,定为状元,授副总兵。清沿其制,光绪二十七年(19
官名。即“噶伦”。官名。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。额设四员,其议事的地方称噶厦。清朝乾隆时其官秩为三品,由驻藏大臣与达赖共同挑选,上奏任命。见《卫藏通志七》。
官名。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(952)置,总领殿前诸班。宋初沿置,位在殿前都点检之下,废殿前都点检后,遂为殿前司长官。掌殿前诸班、诸直及步骑诸指挥之名籍,凡统制训练、番卫、戍守、迁补、赏罚,皆总其政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