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都护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(229),拜陆逊上大将军兼此,权位极重。是年孙权东巡建业,使陆逊辅太子,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,董督军国。蜀亦置,地位稍低。
官名,三国吴置,掌都护京师,参与军国大事。黄龙元年孙权拜陆逊为上大将军兼右都护,辅太子,掌荆州、豫章等郡,总督军国大事。蜀也置右都护,但职位较低,权势稍轻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陸逊传》:“黄龙元年,拜上大将军、右都护。是岁,权东巡建业,留太子、皇子及尚书九官,征逊辅太子,并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,董(监督管理)督军国。”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(229),拜陆逊上大将军兼此,权位极重。是年孙权东巡建业,使陆逊辅太子,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,董督军国。蜀亦置,地位稍低。
官名,三国吴置,掌都护京师,参与军国大事。黄龙元年孙权拜陆逊为上大将军兼右都护,辅太子,掌荆州、豫章等郡,总督军国大事。蜀也置右都护,但职位较低,权势稍轻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陸逊传》:“黄龙元年,拜上大将军、右都护。是岁,权东巡建业,留太子、皇子及尚书九官,征逊辅太子,并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,董(监督管理)督军国。”
三公之位的代称。古代鼎为立国之重器,三足,故用为三公的代称。司即职位、掌管。《后汉书·谢夷吾传》:“宜当拔擢,使登鼎司。”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司空曹操祖父腾……窃盗鼎司,倾覆重器。”
官名。元皇庆元年(1312)改回回司天台为监,设监丞二人,正六品,佐提点、监、少监掌司天监事。以回回人充任。明洪武元年(1368)沿置,亦二人,正六品,以回回人充任。三年,改名回回钦天监丞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西部少数民族事务。前期多以征西、安西将军领此职,统兵,镇凉州或敦煌,兼任当地军事长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。北齐沿置,从三品。
文书名。清朝官兵向兵部领取马匹之凭证。清制,扈从皇帝出巡之官兵例由兵部发给马匹,应领者首先赴兵部预领此单,然后持单至放马处领取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虎贲率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即“札鲁忽赤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可省称为“右遂伯”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遂伯中大夫”。
即“质子”、“任子”,三国时始连称。《三国志·卫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书》: “时关西诸将, 外虽怀附,内未可信,司隶校卫钟繇求以三千兵入关,外托讨张鲁,内以胁取质任。”三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七年(1280)设,隶宣徽院,秩从五品。掌缙山(后改龙庆州,今北京延庆) 岁输粱米及易州、龙门官园瓜果梨桃栽种,以供宫廷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十七
官名。北魏置。委任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为之,可世袭。北齐沿置。有“第一领民酋长”,“第二领民酋长”“第三领民酋长”等,详见各条。官名。北魏地方制度,除在汉族地区实行郡县制度,以护军制度统治汉人以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