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①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又称“参赞官”。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后分三等,头等正三品,二等从四品,三等正五品,俱奏补。三十二年定员额,头等无定员,二等每使馆一人,三等八人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一百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乐”。
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,又各分正副。每棚有正副目各一人,带领正兵四人,副兵八人。正副目不作为军官。
官名。即少府监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分太府寺为少府监,置监、少监,寻改监为令。参见“少府监”。官名。隋炀帝改少府监为少府令,唐武德初复为少府监。
春秋时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:“室老闻之。”《襄公二十二年》:“郑公孙黑肱有疾,归邑于公,召室老,宗人立段。”杨伯峻注:“室老即宰,家臣群吏之长,见胡匡表《仪礼释官》。”
官名。田曹长官。北魏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置,诸州一度置,从六品上至从八品。北周置于大丞相府、都督中外诸军事府。唐朝都督府置,员一至二人,正七品下至从七品下。中宗景龙三年(709)地方诸府析户曹置,掌园宅
即“驾部郎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中于审刑司置,三人,正七品。详见“审刑司左详议”。
官名。即“司功参军事”。官名。掌课、假使、祭祀、礼乐、学校、表疏、书启、禄食、祥异、医药、卜筮、陈设、丧葬。唐置,在府为功曹参军、在州为司功参军,在县为司功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》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员一人,掌户部左曹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,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、右曹,遂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