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农司少卿
官名。明朝司农司副长官。朱元璋吴元年 (1367) 于司农司置,正四品。洪武元年 (1368)罢。三年复置,二人,掌农事,四年再罢。
官名。明朝司农司副长官。朱元璋吴元年 (1367) 于司农司置,正四品。洪武元年 (1368)罢。三年复置,二人,掌农事,四年再罢。
封号名,汉武帝的外祖母被封为平原君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(五年)夏四月,平原君薨。”注:“服虞曰:王太后之母,武帝外祖母。”
官名。清末大清银行副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设。定额一人,正四品,简任,任期五年。掌佐正监督总理全行事宜,正监督有事故时代行其职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领兵。《三国志·凌统传》: “拜统别部司马,行破贼都尉,使摄父兵。”官名,东汉建安年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凌统传》:“统年十五,左右多称述
官名,汉置,为大司农属吏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少为廷尉书佐、都船狱史,后为大司农斗食。”注:“师古曰:斗食者,禄少,一岁不满百石,计日以斗为数也。”
官名。唐玄宗始置翰林学士院,专掌内命,设翰林学士六员。肃宗至德宗(756—758)以后,从中择年深德重者一人承旨,独承密命。宪宗正式置翰林学士承旨,为学士院之长,职权尤重,多至宰相,然犹为职衔,例由他
官名。北魏置。多省称为“中都大官”,并与“内都坐大官”、“外都坐大官”合称为“三都大官”。掌刑狱,听理民讼,权势很大。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及胡汉重臣,祭吊时位在三公及尚书令之上。孝文帝曾使其弟咸阳王元
官名。藏语,意为“大官人”。元朝乌思藏萨斯迦最高行政长官,由帝师从款氏家族子弟中选任,有时兼任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、都元帅。
官制用语。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,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、四、五甲,即赐此等出身,简称同出身。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,一甲赐进士及第,二甲赐进士出身,三甲赐同进士出身。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职官。顺治四年(1647)设,正六品。后改从六品。次于治仪正,掌整仪之事。共三十一员,其中满缺十六员、汉缺十五员。宣统元年(1909)因避帝讳改称整宜尉。官名。清置,属銮仪卫。銮仪卫左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