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刑寺少卿
官名。见“司刑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刑寺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国史院,员额一人,掌刊修《辽史》之事。
官名。殷朝已见。《小屯南地甲骨》第二九六四片有“封人”之称。西周至战国沿置。①掌都邑城廓营建及封城疆界的划分。《左传·宣公十一年》:“令尹苏艾猎城沂,使封人虑事,以授司徒。”《周礼·地官》司徒属官有封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兵部职方司长官,置二员,初为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职方郎。官名。隋初有此官,掌地图等。参看“职方郎”条。
官名,东汉末年蜀有此官,掌郫邸阁事务。郫,县名,在成都西北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邓芝传》:“先主定益州,芝为郫邸阁督。先主出至郫,与语,大奇之,擢为郫令,迁广汉太守。”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各王府置。设参军一人,正五品,录事二人,正七品,纪善一人,正七品。翌年,改参军从五品。九年,改参军府为长史司,参军为长史。
即“三司勾凿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于河北、河东等地,掌北部边境戎机交聘之事。河北沿边安抚司,真宗景德三年(1006)设; 河东安抚司,大中祥符元年(1008)设;洮河安抚司,神宗熙宁四年(1071)设。南宋时,诸路也曾设
宋朝贡举考试机构。殿试、省试时常置,设复考官、复考点检试卷官。掌复审初考官所定等第,转送详定所。科举考试机构。宋制,殿试,省试常设复考所,选派复考官和复考点检试卷官,掌理对初考的复试,定等第以后转送详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北史·皮景和传》:“(皮信)降周军,授上开府、军正中大夫。”一说属夏官府。多省称为军正。下设军正下大夫以佐其职。正五命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以后改常从郎为之,正九品,掌出使。唐朝置为文散官,正九品下。宋初沿唐制,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又置为选人新寄禄官,取代旧寄禄官试衔知县、知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