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少暤时设此官,掌法制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鸠氏,司马也。”注:“鸠,王也,鸷而有别,故为司马,主法制。”鸠氏也写作雎鸠氏。
(1)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,掌军需事务。军一级设总军需官,镇一级设正军需官,标一级设副军需官。(2)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需官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海军军需事务。
官名。隋朝陇右牧皮毛监属官,视从九品。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督催仪制、祠祭、主客、精膳四清吏司所办事务,分别按例限催办,每月于都察院的礼科与浙江道注销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均无固定员额,由尚书酌派,额定的仅有经承二人。
官名,也写作阁下令史。东汉置,掌威仪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:“下令史,主下威仪事。记室令史,主上章表报书记。门下令史,主府门。其余令史,各典曹文书。”
一说指天子诸侯。一说即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三公。《考工记·总序》: “坐而论道,谓之王公。”郑玄注: “天子诸侯。”孙诒让《正义》引阮元说: “注以天子释王,以诸侯释公也。”《北堂书钞·职官部》引《五经异
即“尚书右选”。尚书右选郎中的简称。见“尚书右选郎中”。
官名。明朝为高级宦官如各内府司、监、局掌印太监,司礼监秉笔太监、随堂太监的私臣,仍以宦官为之。掌各大太监公私干办之事。
即“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”。
即“刑部右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