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元置,为徽政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徽政院”。
官名。简称祠祭司员外郎。明清礼部祠祭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祠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七年(1650)增设满洲员外郎。后增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臣僚及外国进奉礼物之事。初以横行使、副使管勾,神宗元丰五年(1082)改官制,设引进使、副使各二人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武臣官名,改置知引进事为长官。辽朝属客省,以引进使为长官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支计出入,典领器物及教育恩给之事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下设两科:度支科,掌本部经费的收支报销及本部每年收支的预算、决算及教育恩给事项,管理本部所有财产器物,核算各省教育费用;建
悬束其车而不用,即致仕、辞官家居。古者官员以车代步,阖门悬车即表示辞去官职,不豫政事。后或沿称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营军器监长官,掌管宫殿营建和军器制作,其下设有军器副监等以佐其职。地位很重要,齐王宇文宪以大司马、理小冢宰事兼之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朔方王之下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选举制度之一。即官员一任期满而考课合格者,可取得该任资序。又称得资。如选人初为防御、团练、军事推官,军事判官者,满三年成资; 掌书记、防御、团练判官,满二年成资。宋制,官员充差遣满一任即
官名。春秋鲁、晋、楚等国置,掌龟 卜占问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 “飨其宗老”,“老请守龟 卜室之族”。《左传·哀公二十四年》: “君告于天子,而卜之以守龟于宗祧,吉矣,吾又何卜焉? ”
见“教坊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