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晋南朝时郡主簿的名目之一。太守到任时新辟除的主簿,谓之迎新主簿,晋末已有此名,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谓梁郡县均有“迎新”之员,是南朝梁亦有迎新主簿。北齐仿南朝之制,于郡县各置光迎主簿,至隋初改称光初主簿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与肃纪左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、民交涉案件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七年 (1047),避真宗谥号,改文明殿学士置。八年,丁度罢参知政事,遂加此职。不久,以御史言紫宸不可为官称,改为观文殿学士。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弩坊署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出纳矛矟、弓矢、排弩、刃镞、杂作及工匠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
散骑常侍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散骑常侍为小貂”。
唐朝以三公、三师及六省、一台、九寺、三监、十四卫、东宫诸司、王府、公主邑司官及唐初天策上将府官员为京职事官。参见“京官”。
官名,为令之副长官,佐令掌乘舆及厩中诸马。参看“未央厩令”条。
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正三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正二品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在府镇之地。掌地方军事、维护治安。设都指挥使一员,秩正七品。下设军典、公使等吏员。辖有军兵。官署名。金于诸总管府、节镇置都军司,掌军率差役、巡捕盗贼,总判军事,并与录事同管城隍。主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