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录参军
官名。即“司录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(1)唐开元初改三京府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的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,都督府及诸州仍为录事参军。宋承唐制,诸州称录事参军,诸府称司录参军(惟临安府称录事参军),如带京朝官、选人、三班使臣等阶官或试衔者任职,则称“知录”。掌府衙总务,户婚诉讼,通书六曹案牒。(2) 宋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曾一度改签书判官厅公事为司录参军,建炎元年(公元1127年)复旧。
官名。即“司录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(1)唐开元初改三京府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的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,都督府及诸州仍为录事参军。宋承唐制,诸州称录事参军,诸府称司录参军(惟临安府称录事参军),如带京朝官、选人、三班使臣等阶官或试衔者任职,则称“知录”。掌府衙总务,户婚诉讼,通书六曹案牒。(2) 宋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曾一度改签书判官厅公事为司录参军,建炎元年(公元1127年)复旧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从九品下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唐制秩从九品下,宋制秩从九品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,有参军事员。
官名。即“大卜”。①一说为殷朝六大之一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建天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”郑玄注: “此盖殷时制也。”② 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大宗伯属员。下大夫爵。卜师、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三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通政司,六科,在京燕山右等十二卫,及直隶徽州等四府,安庆等四卫,紫荆关等三千户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见“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”。
官名。西晋末四川流人领袖李特置。以其弟镇东将军李流为之,督帅东营将士。见《晋书·李流载记》。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,秩正八品下。元沿置,为十四阶之第九阶,秩正七品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灵台郎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
官署名。南朝刘裕始建宋朝,将原相府细作署划归宫廷,设令、丞,掌监制供奉御用精巧珍宝器玩,隶门下省。后改名御府、中署。齐、梁、陈复名细作,梁、陈改隶少府卿。北齐亦置,隶太府寺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府寺,
散官名。金、元皆置为司天散官。金为二十五阶之第五阶,秩正五品中。元十四阶之二阶,秩正四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五品中,称明时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杨素传》:“其后(杨文思)累以战功,迁果毅右旅下大夫。”正四命。官名。果毅之名,见于左传,《左传·宣公二年传》:“君子曰:‘戎昭果毅’。杀敌为果,致果为毅。”北周置果毅右旅下大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