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秦置,县一级行政机构长官,掌一县政令。秦制,万户以上为令,减万户为长,秩五百石至三百石。两汉、三国魏、晋南北朝沿置。魏官品第九、晋八品。南朝宋秩五百石、品第八,梁、陈不详。北朝北魏初期有令有长,
武官名。金置,见“统军司”。
官名,汉置,掌武事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尉》:“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,以冠将军之号。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,不冠将军,亦无印绶官属。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,置官属,禄比丞相,去将军。”《汉书·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于高等检察分厅,相当于分厅长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。掌御前祗应等事。
府州县的等级之一。(1) 县。唐制县有赤、畿、望、紧、上、中、中下、下八等之差,望为八等县的第三等。京都所治为赤县,京之旁邑为畿县,望以下诸等均以户口多少、资地美恶分等。宋制亦为京、畿、望、紧、上、中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位比王官。
见“仓科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玄义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统军机构。设于大同府。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改西京路兵马都总管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