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官缺之一种,即八旗中额设之职官。分为公中缺、翼缺、旗缺、佐领下缺四种。详见各条。
选举制度。南宋理宗嘉熙元年 (1237) 罢牒试,凡郎官以上资序监司、知州、通判之门客及姑姨同宗子弟,以及寓居士人,由所在县给公据,依乡试法试于各路转运司,称寓试。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嘉祐元年 (
官名,汉置,掌助廷尉平审理朝廷直属监狱的罪犯。《汉书·杜周传》:“义纵为南阳太守,以周为爪牙,荐之张汤,为廷尉史。”官名。汉代廷尉的属官。掌决狱、治狱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记于定国为廷尉史,“与御史中丞
官名。明朝宦官衙门司礼监置,无定员,由最有权势的太监充任。因其参予批红,故多为识字的太监。其中第二或第三人往往提督东厂,权势最炽。宦官职名。明置,属司礼监,与随堂太监共掌章奏文书,照阁票批朱、明中叶以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置。《元诠墓志》:“诠少袭王爵,加征西大将军,寻拜光爵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一六○)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参见“视品”。
官名。汉置,分部掌追捕盗贼,伺察奸非。卫宏《汉官旧仪》说:“长安城方六十里中,皆属长安令,置左、右尉(即左、右部尉);城东城南置广部尉; 城西城北置明部尉;凡四尉。”
见“辇运司”。
官名,省称五官。汉朝郡国属吏,地位仅次于功曹,祭祀居诸吏之首,无固定职掌,凡功曹及诸曹员吏出缺即代理其职务。晋至南北朝沿置。晋朝中央政府诸卿、领军、护军、太子太傅、少傅等及诸郡、国皆置为僚属。南朝宋自
学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乡学博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