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事业管理局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合作司,管理合作事业,后又在经济部内成立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,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社会部成立后改隶社会部。以局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合作司,管理合作事业,后又在经济部内成立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,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社会部成立后改隶社会部。以局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名。元置,为该库长官,正四品。户部所属万亿广源库、万亿绮源库、万亿赋源库也设此官,职位与此相同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户部》。
官名。明朝王府长史司置,初设三人,后革二人,未人流。掌接对宾客,安排仪事等。
官名。北宋置,为大宗正司副长官,位在判大宗正事之下。后废。金为大宗正府次官,从二品,置一员。章宗泰和六年(1206),改为同判大睦亲事。官名。金置,为大宗正府副长官,从二品,位在“判大宗正事”下而在同
官名。即太乐令。即太乐令,详见“太乐令”条。
武官名。汉置,为军候的副职。参见“军候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,掌刑杀罪犯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掌戮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斩杀贼谍而搏之。凡杀其亲者,焚之。杀王之亲者,辜之。凡杀人者,踣诸市,肆之三日”。官名。周
官署名。明建文二年(1400)置。参见“左院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。参见“山西部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。翰林院长官,多以契丹人为之。兴宗重熙十九年(1050),有南面都林牙耶律高家奴破夏国兵。(《辽史·兴宗纪三》)亦称“翰林都林牙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代设置,属于长才类科目,仁宗时诏举之。景祐元年(公元1034年) 六月, 吴育及第;庆历二年(公元1042年)八月,钱明逸及第;嘉祐二年(公元1057年)夏噩及第; 嘉祐四年(公元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