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吏目

吏目

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首领官。掌案牍和管辖吏员,负责处理官府内部具体公事。元朝沿置,亦为首领官。中下州地方官府中设一至二名,为流外职,任满可升为都目。例由路总管府、府、州司吏考满升入。明朝地方各州设,为州之属官,从九品。掌刑狱及官署内部事务,若州无同知、判官,则分理州事。太常寺牺牲所、五城兵马司、市舶提举司、盐课提举司、中都留守司、兴都留守司、都指挥使司、千户所等亦设,为各衙门属官,秩从九品或未入流。掌出纳文移。清承明制,于地方各州设,从九品,掌司奸盗、察狱囚、典簿录。例以宜课司大使、礼部铸印局大使、兵马司吏目、典史、巡检、驿丞等升任。又五城兵马司各设一员,未入流,与兵马司副指挥分管各坊,掌平诉讼、诘奸匿、弥盗窃,以及收容、赈济诸事。此外,明清之土州多设吏目,以约束土官。太医院亦设吏目,为医官,明从九品,清正九品。


官名。明代各州置吏目一人,从九品,掌出纳文书或分领州事;五城兵马司、京卫指挥使司、王府护卫指挥使司、王府仪卫司、都指挥使司、千户所等都设吏目,掌出纳文书之类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、四、五》。清朝五城兵马司、太医院、及各州均设吏目,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相同,五城兵马司及各州吏目掌管缉捕、守狱及文书等事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、三》、《清通典·职官六、十二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苑马寺

    官署名。明朝掌管官养马匹的机构,其职掌同于行太仆寺。为从三品衙门。永乐四年(1406)置北直隶、辽东、平凉、甘肃四苑马寺。五年增设北直隶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。十八年革北京寺,并入太仆寺。宣德(1426—

  • 内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,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武职从一品。额定六员,镶黄、正黄、正白旗各二人,由散秩大臣、都统、护军统领、前锋统领、满大学士,尚书内特简。协助领侍卫内大臣,掌率

  • 五军都督府

    官署名。明朝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的简称,为明代最高统军衙门。明太祖初置大都督府,洪武十三年(1380)分置五军都督府,分领在京各卫所(唯锦衣卫等亲军卫、上直卫不隶王府)及在外各都司、卫所。永乐

  • 群牧军详稳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诸群牧使司兵马。

  • 大公平

    官名。三国吴时期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。《三国志·潘濬传》裴松之注引《襄阳记》: “襄阳习温为荆州大公平。大公平,今之州都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置,掌州郡选举人才,铨定九品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潘濬传》:“濬

  • 教习

    官名。① 明朝掌教翰林院庶吉士的官员。初无定制,宣德五年(1430)始以翰林学士充任。正统十三年(1448)定由内阁于翰林院学士及詹事府坊局官中择资望高深者一二人,请旨充任。万历(1573—1620)

  • 前军兵马使

    官名。唐朝元帅、都统、招讨使属官,出征则置,兵罢即省,置一人,位行军参谋下。

  • 兼右户行参军

    官名。见“公府右户曹”。

  • 中书执政事笔

    即以中书令主持政务之名义,为政事堂秉笔宰相。唐高宗弘道二年(684) 中书令裴炎以此名义移政事堂至中书省,主持宰相议政,总其记录,并更直承旨。

  • 经略使

    官名。唐太宗贞观二年 (628) 始置于边州,掌管军务。后多由节度使兼领,有副使、判官。宋真宗咸平五年 (1002) 再置,渐成为陕西、河东、广南诸路长官,掌各地兵民之政,总制诸将,统帅军旅。西夏置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