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吏部主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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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合同凭由司

    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入内内侍省,掌禁中宣索物品,给其要验,破除金银宝货钱帛合同事。设监官二人,以入内内侍充任; 典四人,主管官二人,以内侍充任。官署名。宋朝设此官署,掌管宫中财用,凡宫中需求、殿前赏赐,

  • 四威

    威东、威西、威南、威北将军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

  • 五部大都督

    官名。西晋置。掌入居塞内的五部匈奴事务,下设左部、右部、南部、北部、中部都尉,分治各部。《晋书·刘元海载记》: “杨骏辅政,以元海为建威将军、五部大都督,封汉光乡侯。”

  • 副爷

    清朝绿营兵对下级军官把总之尊称。

  • 河南少尹

    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洛州为河南府,置二员为佐官,从四品下,掌贰府州之事,岁终则更次入计。天宝元年(741)改名东都少尹。宋朝不常置,北宋前期为从四品下。

  • 著帐郎君司徒

    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著帐郎君院官员,在著帐郎君节度使之下,掌著帐郎君族属之事。

  • 江南清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简称江南司郎中。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长官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,满、汉各一人,皆正五品。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长官。顺治元年 (1644)设,汉一人。雍

  • 腹俸

   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。乃外官历俸升转途径之之一。内地之缺皆属此类,凡道、府、州、县佐贰、首领官、五年无过失,例得升擢。既不同于京秩,又异于边俸。边俸中,边疆水土非甚恶劣,苗疆非甚紧要者,升迁或视同腹俸。

  • 同知中政院事

    官名。元置,为中政院的副长官。见“中政院”。

  • 吐屯

    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,世代为其官而无员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