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吏部右侍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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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印绶监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二十八年(1395)置,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,并置长随、奉御,均正六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

  • 典农中郎将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(196),曹操兴办屯田,各郡国有屯田者置,掌屯田事务,管理所部吏民,属大司农。郡国太守、内史不得干预其事务。可派遣上计吏,并通贡举,同于郡、国。秩二千石。部内亦常设军兵。属官

  • 筦榷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度支部筦榷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
  • 小内史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,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内史中大夫”。

  • 撒答剌欺提举司

    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7年)以札马刺丁率人匠成造撒答刺欺,与丝紬同局造作,遂改组练人匠提举司为撒答刺欺提举司,秩正五品。以提举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提举、提控案牍各一人。

  • 大永福寺都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元仁宗延祐三年(1316),建大永福寺,置营缮提点所。五年,改提点所为都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复改为提点所。三年,又改为永福营缮司。

  • 丁忧

    指遭父母之丧。又曰“丁艰”。父母死亡,子女要居家守丧三年,不任官,不婚嫁,不赴宴,不应考。官员丁忧,通常要解官持服,在家居丧,称“守制”,二十七个月为满。宋朝,武臣若丁忧不解官持服,则给假百日。清朝,

  • 外吏

    指在地方各衙门办事之吏,相对于“京吏”而言。清制,外吏有四: 书吏、承差、典吏、攒典。地方官吏,与京吏相对而言。清代袁枚《小仓山房诗集·改官白下留别诸同年》:“生本粗才甘外吏,去犹忍泪为诸公。”此指地

  • 总领南面边事

    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南京兵马都管府官员。多由南京留守兼,统领对宋边界事务。

  • 中俄会议委员会

    外交部直属机构。民国十五年(公元1926年)九月二日北洋政府公布《中俄会议委员会组织大纲》,置中俄会议委员会于外交部,设会长一人,副会长二人,由外交总长聘任。中俄会议开会时,由会长任主席。另设专门委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