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密查、侦察事件,检查广告、传单、集会演说等事。设巡官四人,巡长四人,巡警十人。所属各分局亦设刑事巡查所,职掌略同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拽刺军。设详稳等职。
杂职掌名。唐代置于上、中、下州,无品,专掌州仓出纳。其下有仓史佐之。
官名。清末置,见“阿尔泰办事长官”。
官名,汉置,掌守郡国在京城的官邸。类似今天各省驻京办事处的处长或主任。《汉书·朱买臣传》:“初,买臣免(官),待诏,常从会稽守邸寄居饭食。拜为太守,买臣衣故衣,怀其印绶,步归郡邸……守邸与共食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。始置于正德三年(1508)。时宦官刘瑾专权,置以侦缉官民隐事,并用以控制原有宦官特务机构东厂和西厂。五年,刘瑾被杀,遂革。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直属机构。明武宗时宦官刘瑾
吏员名。唐代县置司功佐、司仓佐、司户佐、司兵佐、司法佐、司士佐,其下各设史以佐之。宋初合佐、史为一职,为县吏之一,其地位在录事史之下。
即“别头试”。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,即“别头试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东汉将军府(大将军、骠骑将军及左右前后将军等)所部职吏,主罪法。官名,东汉置,为将军属吏,掌罪法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:“又置外刺、刺奸,主罪法。”
官名。南宋绍兴十年(公元1140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