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选
明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初授者谓之听选, 由吏兵两部分别主持, 厘其流品,平其铨注。主要以资历为铨注的依据,所谓资历,大致分进士、举贡、吏员三等。进士一甲三名例授翰林院官,其中状元例授修撰,榜眼、探花例授编修。二、三甲进士一般授京官六部主事,中书、行人、评事、博士或外官知州、推官、知县。举人、贡生一般授外官推官、知县及学官。官荫生一般授京官六部首领官及通政司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詹事府属官。监生一般授州县佐贰官及都、布、按三司首领官。吏员一般授外府、外卫、盐运司首领官及中外杂职、入流、未入流官。
明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初授者谓之听选, 由吏兵两部分别主持, 厘其流品,平其铨注。主要以资历为铨注的依据,所谓资历,大致分进士、举贡、吏员三等。进士一甲三名例授翰林院官,其中状元例授修撰,榜眼、探花例授编修。二、三甲进士一般授京官六部主事,中书、行人、评事、博士或外官知州、推官、知县。举人、贡生一般授外官推官、知县及学官。官荫生一般授京官六部首领官及通政司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詹事府属官。监生一般授州县佐贰官及都、布、按三司首领官。吏员一般授外府、外卫、盐运司首领官及中外杂职、入流、未入流官。
唐铨选之制,选人最迟得于十月份集中京师,称为冬集,以便在本届铨选期限内参加铨选。
官署名。简称敕令所。北宋仁宗时始命宰相提举编修敕令,神宗时复专置司局,以敕令所为名,仍以宰相提举。掌裒集诏旨,类编成书。参见“提举修敕令”。
见“牌符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为推行“新政”而设置的办事机构。简称“政务处”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拟具意见,请旨定夺。置督办政务大臣、参预政务大臣,无定额,以军机大臣、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下设
见“提塘官”。官名。清置,又称“提塘官”,多数省每省一人,也有两省一人的,由各省督抚选派武职一人(由兵部任用)驻京,掌传递部院等衙门与本省有关来往文书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兵部》、《清会典·兵部·驻京
官署名。辽北面宫官。掌长宁宫马群饲养蕃息之事。设侍中等职。
官名。 西周诸侯国置。 职掌不详。 见《永盂铭》。
见“禀”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一品,仁宗皇庆元年(1312)由和林等处行中书省改置,省治和宁,辖和宁路、称海宣慰司及镇戍、屯田、造作、仓廪、驿站等机构,辖境包括今蒙古人民共和国、内蒙古部分地区及苏联西伯利亚地区
官职等级制度。叉称班次。①官员临朝时所站位置。始见于春秋。《左传·庄公二十三年》: “朝以正班爵之义。”以后历朝各有具体规定。如两晋时特进为第二品,所占位置在诸公下,开府骠骑之上。明景泰时定,午朝时,